close


『friday』是我從十多年前十几歲時開始吃到現在

十几歲時,覺得這消費也太高了吧!!!

沒想到隨著年齡的增長,及收入,friday竟對我而言算是ok的

我喜歡,只為了一個『醬』

從第一次吃,就因為『醬』令我念念不忘

雖然每次去,都重覆點一樣的口味

要不是因為有買一送一的活動,我想我不會嚐試吃它們的漢堡

不過,他們的炭燒雞肉三明治還不錯吃呢!!一個可以二人吃

當然還是要配上我愛的醬才對味


十年前,大我十歲的姐姐帶我去吃


十年後,換我帶比我小十歲的人去吃


今天,終於買完要交換禮物的禮物

也買到了尾牙要穿的衣服<今年主題要有紅,剛好衣服上就有紅>

雖然價格算偏高<二千元>,我還是給他買下去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螢火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